南 京 港:独立董事关于投资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05-05-28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投资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5年度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5月27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的议案》,决定与南京
港务管理局共同投资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现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与南京港务管理局共同投资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符合公司的发展战
略,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关联方董事孙子健、王建新先生在表决时执行了回避制度。
    3、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会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独立董事:陈传明       李心合       叶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