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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京港 公告编号:2005-010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00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5年6月 28日在南京市召开,共有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参加本次大会,代表股份数11517759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74.951%,关联股东南京港务管理局持有的10826万股回避表决,其余非 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91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97%; 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5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5%。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连维新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相关高级 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投资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该议案的股份数6917598股,占应表决股份的100%。 其中:流通股股东同意7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流通股东及股东代表持有的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非流通股东同意69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聘请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刘俊律师出席会议,并出具律师意见书。律 师认为,本次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议案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二00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见证书》; 3、公司二00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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