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止 2004年12月31日,公司有正式员工1,120人。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立了公司与职工的劳动用工制度,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基本构成如下:
员工专业结构
职工专业构成 |
人数 |
比例( %) |
职能管理人员 |
112 |
10.00% |
业务拓展人员 |
60 |
5.36% |
工程技术人员 |
28 |
2.50% |
生产作业人员 |
458 |
40.89% |
生产协作人员 |
202 |
18.04% |
生产保障人员 |
260 |
23.21% |
合计 |
1,120 |
100.00% |
工资、福利、保险
公司职工每年收入由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及公司的盈利情况决定,公司与职工签定劳动合同,职工的福利包含的项目有:工资 (包括奖金和津贴)、福利、培训计划、劳动安全和卫生保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生育保险)。职工的聘用和解雇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南京市的有关的规定办理。
公司依法设立工会组织,负责维护员工的合法权利,组织教育培训,协助公司完成经济目标,鼓励员工参与管理,调解公司与员工的纠纷。公司按政府有关规定参加了社会保险。按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为所雇员工交纳社会保险金;离退休人员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养老金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